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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报备提示:从业机构与渠道商不存在渠道关系,请检查后再试
作者 于 2019年04月23日 发布在分类 / Wiki知识库(对外) / 支付平台常见FAQ / 平台问题 / 商户报备问题 下,并于 2024年05月31日 编辑

问题:

微信报备提示:从业机构与渠道商不存在渠道关系,请检查后再试

排查处理:

1.微信机构号填写错误, 需要银行在移动支付管理平台:机构管理--机构进件管理,对应的微信支付类型点编辑,将微信机构号修改正确。

2.填写的微信机构号与从业机构没有关联(就是指分行的微信机构号不是在总行从业机构号下生成的)

延伸: 如何确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?

答:需联系总行老师,使用对应微信通道的从业机构号登录微信后台:在合作伙伴功能-渠道商管理菜单中,查看该分行的微信机构号对应是什么。填写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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